電動擊實儀是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試驗行業標準研制的,其結構能*符合(公路土工試驗規程)中擊實(T0131-93)承載比實驗(CBR)(T0134-93)回彈模量試驗(T0135-93)中的擊實試樣制作要求,并具有輕型擊實和重型擊實兩種功能。
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電動擊實儀的使用說明
1、首先檢查三項電源線,并檢查儀器電源開關及計數器各部位,擰緊試筒各部位螺絲,接通電源,按點動,看齒條運動方向,齒條往上走為正轉,嚴禁反轉。
2、檢查擊實錘是否在試筒底部,如擊實錘不在底部,按點動,讓擊實錘落到試筒底部。否則擊實錘提起后,落不下來。
3、檢查擊實錘與試筒壁的間隙(一般3-5mm),不砸試筒壁為準。
4、設置所需擊實次數。
5、按啟動按鈕,開始工作,面板上的數碼顯示隨錘擊次數增加而增加,到設定的所需數值而自動停止。(即一個操作程序完成)。
6、如果重重擊實,可重重操作以上程序。
電動擊實儀的操作規程如下
1、試驗前,先接通電源,檢查擊實儀,確定儀器處于正常狀態可以使用。
2、根據土樣情況選擇Φ100或Φ152擊實筒和套環,更換相應擊實底座(完成以上過程時,如擊錘以高出支板,請將支板旋出,以防擊錘落下,開機前再將支板旋回)。
3、將擊實筒、護筒裝好,按照規范要求把制備好的土樣分層裝入試筒,整平每層表面,并將跟蹤板拉下放在被擊樣上。
4、調整計數器,一般在"非保"狀態下工作,可自動計數,自動清零,循環工作,無需再預置。按"點動"(黃色)鈕,儀器傳動機構做暫時動作,擊實鐘提起,"點動"開關可做為觀察旋轉方向和向試筒內加土時使用。
5、按"啟動"(綠色)按鈕,擊至定數后便可自動停機,擊實過程中發現異常時可按下停止按鈕開關。
6、第一層擊實完后,提起跟蹤板,將試樣層面"拉毛",然后加第二份土樣,重復上述方法進行其余各層的擊實。
7、擊實完畢后,將儀器復原,并關閉電源。將試筒、護筒、底座、跟蹤板、擊錘擦凈,
8、定期給轉動部分加潤滑油,隨時保持儀器清潔。